最近幾年令大家印象最深刻的,莫過於吳健保。無視於吳健保弊案纏身,馬英九力挺吳健保參選立委;最後,因為判刑確定即將入監服刑,吳健保卻在2014年10月突然消失,逃逸無蹤。
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因「黑象事件」恐嚇中職球員打假球遭判刑,判刑當天抓不到人,傳已偷渡到菲律賓 |
另外一個著名案例就是吳俊立。吳俊立在2005年當選縣長就任不到一分鐘,就因為議長任內的小型工程及社團補助款等弊案一、二審皆判處有罪,因此失去縣長一職。馬英九為了台東縣長補選的勝選,因此推出吳俊立的妻子鄺麗貞。面對外界的批評,馬英九留下名言「罪不及妻孥」藉以力挺鄺麗貞。
其實,民間對於議長的印象幾乎沒什麼好感。
以嘉義縣為例,嘉義縣議長蕭登標在1997年因為恐嚇取財、妨害自由、竊佔等罪嫌被通緝,獲得議長獎的小朋友與家人要求校方將議長獎改為議會獎,否則將放棄領獎。顯然,我們難以想像人民對於議長的惡感。
表中的內容讓我們認識議長的惡形惡狀,他們的劣跡從殺人、恐嚇取財、妨害自由、貪污、竊佔、背信、賭博、盜採砂石、圖利、教唆頂罪、超貸等奇形怪狀應有盡有。
不過,在我們批評這些議長的當下,或許應該先檢討自己,為何我們能夠容許自己選出的議員,「秘密投票」產生這些有問題的議長?
轉自:Mattel 【島嶼邊緣】議長現形記